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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6章 除霸清害 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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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霸有4霸,害亦有4害。在满清治下,官府懒政怠政,对百姓生活漠不关心。在晚清各大城市里,围绕着居民生活所需,往往形成4霸,即粪霸、水霸、船霸、米霸。

        所谓粪霸,是指霸占某片居民区“采粪权”的恶霸。古时没有排粪管线,上至王公贵族,下至升斗小民,家里都是旱厕,需要定期清理粪便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化肥发明普及之前,人畜粪便是农业生产的主要肥料。城市居民的粪便,也就具有了回收价值,形成了1道粪回收、加工产业链。

        大致在明朝中叶,国内人口暴增,城内开始出现了掏粪工。到了清初,掏粪已经形成产业,每个城市都有掏粪工的身影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很多城市里,粪霸垄断居民的采粪权。掏粪工要向粪霸“孝敬”保护费,才能到这片地区采粪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同地区有不同收粪路线,行内话叫做“粪道”。“粪道”是不动资产,虽然不被官方承认,在民间却是可以转让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负责在“粪道”上行使收粪权利的人,就叫做“道主”。道主手下的掏粪工,则有1个不伦不类的称呼,叫做“采蜜人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有势力的粪霸,会占有多条“粪道”,控制多个“道主”,甚至在城外开设粪厂,把粪便加工后卖给城外的农民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有些片区,城内的老百姓无法处置自己的粪便,只能让“道主”手下的收粪工收集粪便,还要向“道主”付费。城外的农民则要高价购买粪便,有些还会被粪霸掺入树叶和泥土。

        受此影响,城市内卫生情况相当恶劣,随地大小便现象非常普遍。有些城市居民,为了避开粪霸的盘剥,会把当夜的粪尿倾倒在街面上。

        粪尿横流的街道,又容易滋生细菌、害虫,引发传染病甚至瘟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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